知法犯法! 驾校教练以身试法 酒驾被查丢“饭碗”
2025-08-13 11:57:3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易岳娟 | 点击量:756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易岳娟)8月9日晚,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关中队在城南路铁路桥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当晚20时许,一辆教练车驶入检查区,执勤民警使用酒精测试棒发现驾驶人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因其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性质的教练车,徐某涉嫌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查,徐某当天在岳阳县新墙镇某饭店用餐时饮用了啤酒。餐后,他自认为地处偏远、时间较晚不会遇到交警检查,遂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教练车返家,不料途中被查获。身为驾校教练,徐某本应是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的表率,却因一时的侥幸心理知法犯法。

依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5日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徐某不仅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更因此失去了驾驶资格和赖以谋生的教练员“饭碗”。

岳阳交警部门郑重提醒:酒驾醉驾害人害己,身为驾驶技能传授者的教练员更应以身作则。请广大驾驶人和教练员深刻汲取此案教训,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守法出行、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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